做佛事可以提高分數,還可以不早戀,這事你信嗎?有人信。高考前,吉林市一民辦培訓學校校長組織考生家長做佛事,每人花費上千元“提分”。高考後,不少學生成績不理想,家長要求退款被“大師”罵“缺德”。8日,吉林市船營區教育局表示:船營區卉新培訓學校組織家長參與佛事屬於超出經營範圍,已經責令其停止招生,聽候處理。(7月9日《北京晨報》)
  “超出經營範圍,學校已經被責令停止招生”,這話里話外,還是有不少可以推敲的地方的。停止招生不是停止辦學,這也就意味著這個學校還可以繼續辦。試問,這樣的學校還能讓其活下去嗎?學校是一個傳道授業的地方,當學校讓孩子做佛事提高分數的時候,當學校讓孩子做佛事不早戀的時候,這個學校的辦學宗旨已經出了問題,這樣的學校不僅不能成就孩子的未來,而且會毀了孩子,也就沒有存活的必要了。
  我們分明在這樣的處理中,在這樣的事件中,看到了一群群吃了佛家香火的小鬼。
  首先說說教育主管部門。教育主管部門對私立學校有著監管的權力。而這個學校組織學生做佛事已經不是一次了,每年都會組織學生和學生家長參加。這是一個小地方,這樣的事情很奇怪,正是因為地方的小和事情的怪,才會不讓這樣的事情成為“潛伏”,而應該是廣而告之的。大家都會議論的,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會沒有聽到風言風語嗎?顯然不會,這是因為教育部門吃了人家香火的原因。可以收取管理費,可以收取年審費,可以跟著吃點肉湯,他們也就樂的享受供奉了。
  其次說說私立培訓學校。學校是乾什麼事情的?校長不會不知道。但是,校長卻鼓動孩子家長去做佛事。他們不僅僅鼓動,還“讓事實說話”,告訴家長去年某某測評時考了200分,做過佛事之後考了420分。這樣的事情顯然是杜撰出來的。他們緣何會騙學生家長?其實,絕對會有利益牽絆在裡面。如果這些錢真的都成為佛祖的香火,他們也就不會有這樣的熱情了。在欺騙家長的過程中,他們必然從中分得了利益,也跟著吃了香火錢。
  其次說說法力無邊大師。從事合法的宗教活動是國家允許的事情,但是,這要有一個底線,就是在法律的範圍內。這位大師顯然是有問題的。有兩個例子可以證明:一是,他告訴家長說,考試前死了的親人都會來看望孩子,這就影響了學生的成績;二是,對一位早戀學生的家長說,經過掐算,這對孩子是有姻緣的,姻緣是天註定的,要想不讓他們戀愛也有辦法,必須購買一件法器。這顯然連最基本的佛家理論都沒搞清楚。就拿早戀來說吧,既然是姻緣天定,你用法器拆散姻緣不是有違天條了嗎?其實,這就是大師吃了佛祖的香火而已。看來,對於這樣的假大師也需要肅清了。
  組織學生做佛事,多少小鬼吃了香火錢?這樣的事情不能止於教育部門的停止招生。這個學校違反的也不僅僅是超範圍經營,而是已經涉嫌合伙詐騙了,應該由公安機關介入調查。學生做佛事,說明咱們的監管“佛祖”沒做事。
  文/郭元鵬  (原標題:組織學生做佛事,多少小鬼吃了香火錢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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